2016年度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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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6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根据《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2016年度重点实验室拟设立开放基金5项,校外4项,校内1项,每项资助2万元人民币。根据指南要求,2016年度开放基金按照以下五个方向申报:

1)煤炭高效净化理论与技术

重介旋流器分选理论与技术;浮选理论与技术;粗煤泥分选技术;超低灰煤制备技术;细粒煤高效脱水理论与技术;煤炭微生物处理理论与技术;低品质煤深度净化理论与技术;选煤过程控制理论与技术。

2)煤炭干法分选理论与技术

气固浓相流态化干法分选理论与技术;外加力场流化床细粒煤分选理论与技术;微粉煤摩擦电选理论及技术;潮湿细粒煤深度筛分理论与技术。

3)煤炭提质及煤浆制备理论与技术

褐煤提质与利用理论与技术;动力煤配煤和调质理论与技术;新型水煤浆制备理论与技术;燃煤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煤炭分质利用技术。

4)煤炭转化利用理论与技术

煤炭气化与液化理论与技术;煤中可溶物的分离、提取与多级利用技术;煤基燃料电池技术。

5)矿山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

煤基碳材料制备理论与技术;煤系共伴生矿物资源加工与利用技术;矿物材料制备理论与技术;煤泥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煤泥水深度净化与循环利用技术;矿山污染防治技术。
     (6)其他具有创新性的申请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项目申请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申报。

2. 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格式见附件2),签字,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后邮寄或送至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3. 本实验室对申请课题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正式通知申请者,然后填写项目任务书,并发电子版到实验室(lyf3344@126.com)

三、申请资格要求

1.凡从事煤炭加工利用研究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等均可申请本实验室的基金项目,但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在专业领域已取得一定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特别欢迎国内外优秀的青年科学工作者前来进行高水平的研究工作。

中级及其以下职称的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需附有2位相近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并随同申请书一并提交。

鼓励不同单位之间联合申报。
    2.项目负责人同意并接受计划任务中的有关考核要求。

3.同一单位在上一项目结题前不能再次申报,获批的项目负责人在5年后方可再次申报。

4.计划任务书执行期为201611-20161230日。经申请可延长1年。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开放基金申报时间

1. 4月中旬发表申报指南和开放积极申报通知。申请者下载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见本通知附件2

2.  申请书截止日期为430日;

3.  5月上旬确定获批项目,并反馈意见;

4.  5月中旬提交申报计划任务书四份,资金即可使用。

5. 12月上旬召开项目结题会议。


联系人:李延锋

联系电话:13952181013

Email: lyf3344@126.com


附件1. 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docx

附件2. 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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