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相关负责人: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全校夏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中矿大办字〔2015〕7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全院夏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在全院范围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为师生员工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夏季安全大检查由学院安全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并协调开展。
三、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综合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各基层单位是否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是否对发现的安全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协调解决。
(二)消防安全:重点是机房、危险化学品库、实验室、科研室、办公室、学生宿舍、配电室等重点场所,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并落实到位;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按有关规定配备,定期更换并能保证安全使用。用电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裸露现象以及能否及时更换,线路安装是否规范;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备、完好。对广大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师生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是否具备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逃生能力。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大〔2015〕8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有毒、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有毒、易制毒化学品的购置、贮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交通安全:提醒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尤其注意假期回家或出游的各类安全问题。
(五)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提醒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注意食品安全,尤其注意用餐的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问题。
(六)自然灾害防范:提醒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注意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
(七)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电梯、行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情况,电梯、行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书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电梯、行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安全隐患等情况。
(八)集体活动安全及群体性事件:重点检查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大型集体活动,实习实践活动、各类校内演出演艺、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相关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对照自查,确保不留死角盲区。
四、时间步骤
1、全面自查。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在6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交学院办公室。
2、学院开展检查。学院安全工作小组将在6月30日前对全院开展安全检查。
特此通知
化工学院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