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矿业大学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雄厚的学术力量和先进的测试分析手段为依托,以煤炭清洁、优质、高效利用为主要目标,全面系统的研究煤炭组成和结构;煤炭高效净化理论与技术;煤炭干法分选理论与技术;煤炭提质与浆体制备理论与技术;煤炭转化利用理论与技术;矿区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和工程实践问题,为煤炭资源的合理加工、洁净高效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2.为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交叉、实现实验室的开放效益、提高我校相关学科师资队伍水平和学科建设水平,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将加强与相关学科和相关研究单位的联合,鼓励国内外学者来实验室进行学术交流和研究工作。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联系,探索新的交流模式,不断拓宽科技合作的渠道。
3.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欢迎国内外科学技术专家在本“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对具有新思路、短期内有突破前景,同时有其它研究项目支持背景的申请,将优先给予支持。本着培养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为在我国造就一批既有一流理论水平,又有很强的实际动手能力的高层次煤炭加工与利用科学人才作贡献,我们特别欢迎国内外优秀的青年科学工作者前来进行高水平的研究工作,促进优秀科技研究团队形成。
4.本实验室注重于将开放基金与实验室的有关研究项目相结合,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鼓励申请者自带课题和经费进入本实验室工作。
5.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将为申请者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提供一流的测试分析手段,以确保开放基金课题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二、资助范围
根据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实验室的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资助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内容为:
1. 煤炭高效净化理论与技术主要研究内容:重介旋流器分选理论与技术;浮选理论与技术;粗煤泥分选技术;超低灰煤制备技术;细粒煤高效脱水理论与技术;煤炭微生物处理理论与技术;低品质煤深度净化理论与技术;选煤过程控制理论与技术。
2. 煤炭干法分选理论与技术主要研究内容:气固浓相流态化干法分选理论与技术;外加力场流化床细粒煤分选理论与技术;微粉煤摩擦电选理论及技术;潮湿细粒煤深度筛分理论与技术。
3. 煤炭提质及煤浆制备理论与技术主要研究内容:褐煤提质与利用理论与技术;动力煤配煤和调质理论与技术;新型水煤浆制备理论与技术;燃煤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4. 煤炭转化利用理论与技术主要研究内容:分子煤化学;煤炭气化与液化理论与技术;煤中可溶物的分离、提取与多级利用技术;煤基燃料电池技术。
5. 矿山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主要研究内容:煤基碳材料制备理论与技术;煤系共伴生矿物资源加工与利用技术;矿物材料制备理论与技术;煤泥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煤泥水深度净化与循环利用技术;矿山污染防治技术。
6. 其他具有创新性的申请项目。
三、项目申请
1. 凡从事煤炭加工利用研究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等均可申请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基金项目,但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在专业领域已取得较大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本着培养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为在我国造就一批既有一流理论水平,又有很强的实际动手能力的高层次地球科学人才作贡献,特别欢迎国内外优秀的青年科学工作者前来进行高水平的研究工作,促进优秀科技研究团队形成。
2. 凡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必须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对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实验室将优先予以资助。
3. 本实验室每两年公布一次项目指南。研究工作年度为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到两年的申请。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部门和其他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向我室提出项目申请。
4.申请者可向本实验室函索申请书,或从实验室网页(http://scet.cumt.edu.cn/Gczx/keylab/)下载。根据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4月15日前寄交本实验室(以邮戳为准)。
5.中级及其以下职称的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需附有2位相近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并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寄交本室。
四、项目审批
本实验室对全部申请课题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每年资助约4-6个项目,每项资助2-3万元人民币。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正式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对评审人员的个人意见及申请者的研究技术方案等材料负责保密。 获准项目自当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五、工作方式
1. 凡获得开放研究基金资助的申请者都是本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或专职人员,在课题实施期间,要有一段时间来本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实验室将指定专人联系、咨询和指导。
2. 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除某些仪器由专人使用外均可供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申请者直接参与使用,研究者应接受管理人员的指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
3. 研究课题的各项实验及分析测试原则上应在本实验室完成。如本实验室不具备某些条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联系到其它单位完成,所需费用从资助经费中开支。
4. 研究者可自带经费和必要的仪器设备来实验室工作。用课题经费购置的小型仪器、设备及剩余的实验材料都归本室所有,留待后用。
六、项目管理
1. 课题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月内编写研究工作计划,报本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2. 研究者应在课题进行中期向实验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课题结束时向实验室提交研究论文,并向学术委员会报告研究成果。
3. 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时,作者所在单位应注明本实验室的名称为第一单位,中文名称为“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Coal Processing and Efficient Utilization,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Ministry of Education”。获得资助的研究人员均可作为本实验室的成员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活动。本实验室鼓励获得资助的研究人员及时将研究成果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并争取被SCI或Ei收录。
4. 凡获得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在成果正式发表时,必须注明本项目得到煤炭加工与高效洁净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的资助。在科研成果和发表文章中对本实验室为研究人员提供咨询、指导等的劳动,应有所反映。
5. 本实验室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给予纠正或停止资助。
6. 在规定的课题年限内,研究者若要中断或延长研究时间,需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约请3~5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同意后,方可延长研究期限。
七、经费管理
1. 资助经费由本实验室统一管理。获准项目资助款项的用途为:在本实验室中开展批准项目研究工作中所需的材料费、测试费、专用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等。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调研和出版费。客座研究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补差工资,以及科研人员的津贴、加班费等。
2. 研究者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发经费。
3. 研究者的研究开销及报销费用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生效。
4. 本实验室可以从资助课题研究经费中提取10%管理费,用以支付行政活动费及学术委员会会议费等,提取10%学术活动费,用以支持重要的学术活动、学术交流及出版年报等。课题结束后,节余经费用于改善重点实验室工作条件。